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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外国留学生签证管理服务细则

作者:时间:2013-05-13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外管法”)和南阳市公安局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留学生办理签证、居留、身体检查等手续的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住宿、登记:

根据外管法的有关规定,留学生到达中国后,如在城镇居住24小时内、如在乡村居住72小时内必须向当地派出所申报户口;在涉外宾馆、公安局认可的物业机构居住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申报户口;住在南阳理工学院留学生宿舍的同学应向国际交流合作处申报,由外事科负责申报户口。

学校已为留学生提供了留学生宿舍。按照南阳市公安局的有关规定,留学生应首先居住在学校提供的留学生宿舍内。如有特殊情况,学生也可在校外居住,但必须由所在系院批准并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备案,并填写《南阳理工学院留学生校外住宿登记表》。

签证、居留许可

在我校录取注册后,持X签证入校的同学在来中国30天内获得中国公安出入境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国际交流合作处外事科负责帮助留学生办理有关签证手续。请提前7天将护照和有关材料送交外事科,办理“居留许可”需要的材料是:

1、 护照

2、2寸照片(4.5cm╳3.5cm)1张

3、 身体检查表1份 ( 须经中国国家出入境检疫部门确认,否则须将重新体检,体检具体要求见下面的“ 身体检查 ”部分内容)

4、 居留许可费用400元(每学期)

5、JW202表(由学校帮助办理提供)

6、 临时住宿登记表(由学校帮助办理提供)

持“F”或“L”签证入学的同学,如计划长期在我校学习的可申请办理“居留许可”(所需材料见上);如在我校短期留学学习的,可申请签证延期。可延期的期限为:

① F”签证不可以延期。②“L”签证可延期2次,每次1个月;

根据南阳市公安局的要求,留学生办理“居留许可”的期限:半年至一年。

学生在办理了“居留许可”后,在签证有效期内因假期或探亲等原因需临时回国的,无需再办理再入国手续;但是持“L”或“F”一次签证的学生离境后需再次向中国驻国外大使馆或代表处申请签证手续。

身体检查

1.申请来我校学习的学生应身体健康,无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 。

2.根据外管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居留许可”的留学生都需提供由中国出入境检疫部门出具的“身体检查表”。

3.河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是河南省法定为外国人办理体检及确认手续的机构。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荷香路5号。

注意事项:

a体检时间:周一---周五 上午8:30—11:00

b不吃早饭;

c带两张两寸照片、护照、护照复印件和¥340元。

d第三个工作日下午取检查报告,或请检疫中心将体检结果寄到学校,但学生需承担邮寄费用。

4.现阶段,中国出入境检疫部门可以确认的“身体检查报告”需符合以下标准:

a体检报告须使用国家质检总局印发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b《外国人体格检查表》的正面右上角须粘贴被检查者的近期二寸证件照片并加盖所在体检医疗机构或体检医师的印章。背面体检结论、医疗机构印章、医师签字等须字迹清晰,不得遗漏。

c提供艾滋病、梅毒、乙肝及丙肝等实验室检查原始单据;胸部X线检查报告和X线片;心电图检查报告等原始表格。

d所有报告均应为原件,印章、签名不得使用复印、传真等其他方法,否则所作检查无效;体格检查记录及所附各种报告应使用英文或中文。

e留学生所有身体检查及确认手续的费用都应为学生自己负担。我校建议留学生来南阳后再做身体检查。

合法证件及有效期

1.护照是留学生在中国居留的合法证件,外出旅游时应随身携带,并随时注意妥善保管,以免丢失。如有丢失应及时申报补办有关手续。

2.留学生应时刻注意自己的签证有效期。办理了居留许可的,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即为签证的有效期;未办理居留许可的同学,应注意所持签证的有效在华停留日期。因签证过期而导致在华非法停留的,将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

管理机构及办公时间

1南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是负责外国人办理签证手续的法定机构。南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地址:张衡路1号。

2.南阳理工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外事科是学校具体帮助留学生办理有关签证手续的部门。

3.留学生应在签证到期7天前将有关材料送交外事科。因个人原因而导致签证过期的,一切责任由学生自己负责。

以上信息系根据国家“外管法”和卫生检疫的有关规定整理而成,如有冲突的,以“外管法”和卫生检疫的有关规定为准。

联系邮箱:affairsnit@hotmail.com - 联系电话:0377-62233783 南阳理工学院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