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我校与台湾静宜大学校际交流协议,我校将选派在读本科生作为交换学生,于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赴该校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学习形式根据两校签署的学生交流协议,静宜大学将接收我校学生自费赴该校学习。学生在静宜大学学习结束后必须返回我校,不得延长停留时间。学生在静宜大学学习的专业要求与校内原专业相同或相近,所修课程应是我校专业培养计划中要求的课程或相近的课程。学生赴静宜大学进行为期一学期的交换学习期满后,由静宜大学提供成绩报告单,经我校学分认定后,转为我校原专业要求的相应学分,并转回原班级继续学习。学生在静宜大学的学习为非学历教育,不获取静宜大学的学位。
二、选拔学生的专业范围:我校各院与静宜大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二、三年级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选拔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品行兼优,无违法行为或严重违纪行为。 2.学习成绩好,外语水平优良,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3.身心健康,适应能力强。4.无拖欠应向我校交付的费用,具备在台湾学习和生活的经济支付能力。5.承诺履行我校的校际交流项目协议,在规定的学习期限结束后回到学校继续学习。 6、符合对方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遵守对方学校的的校规及当地的风俗习惯。
四、选拔流程学生申请→ 学院考核推荐 → 国际交流合作处复核 → 公示 → 主管校长批准→ 静宜大学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五、相关费用1、在静宜大学学习费用(见附件1《静宜大学交换生申请手册》):学费/学期:51000新台币,约10852元人民币住宿费/学期:9000- 13000新台币,约1915 -2766元人民币入台证申请费:800新台币,约171元人民币保险费:300新台币,约64元人民币活动费:3000新台币,约640元人民币伙食费/月:5000新台币,约1064元人民币床组费:1800新台币,约383元人民币基本健康检查费:550新台币,约118元人民币基本体育设施使用费:200新台币,约43元人民币2、自行承担旅行费、办证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个人开支。 3、所有派出学生在静宜大学学习期间,仍需要交纳我校相应学年的学费。
六、日程安排 1、学生报名:报名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附件2《南阳理工学院2016年秋期赴静宜大学交换生申请表》。2、学校复核:学校综合考虑学生成绩及在校表现,确定交换生名单。3、学生递交有关静宜大学交换生申请资料:2016年4月10日前,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请我校学生及时报名,如有疑问,请咨询国际合作合作处。
联系人:王老师,梁老师 电 话: 62233783,62233787
地址:中込国际交流会馆207室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