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来校工作的外国专家及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具有学士以上学历、两年以上语言教学经验。
2、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令和工作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
3、没有未了结的法律纠葛案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25岁-60岁之间。
应聘的外籍教师须提供的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和护照复印件、推荐信、近期相片和健康状况证明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