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来华任教 外教聘任 正文

外籍教师聘任条件

作者:时间:2013-05-13点击数:

应聘来校工作的外国专家及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具有学士以上学历、两年以上语言教学经验。

2、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令和工作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

3、没有未了结的法律纠葛案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25岁-60岁之间。

应聘的外籍教师须提供的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和护照复印件、推荐信、近期相片和健康状况证明书等。

联系邮箱:affairsnit@hotmail.com - 联系电话:0377-62233783 南阳理工学院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