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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专家证、居留许可程序

作者:时间:2013-05-13点击数:

特别提示:持Z签证入境的外国专家,需在一个月内办理《专家证》和居留许可。否则逾期居留将被罚款,逾期一天500元,累计不超过5000元。原则上专家证和居留许可一年一办。如有需要,可延期。延期应在原居留时间到期前一个月内提前办理手续。

《专家证》办理程序和材料:

《专家证》由河南省外国专家局签发,具体步骤:

1、网上申请

登录“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https://fewpa.safea.gov.cn/login.php(若浏览器出现网站安全证书问题请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

2、已办理《外国专家来华许可》的需提交材料

1、聘用单位公函;

2、《外国专家证申请表》;

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复印件或存根;

4、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本人及18岁以上随行家属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5、外国专家及随行家属的护照和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6、人身意外伤害和疾病保险复印件;

7、外国专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随行家属(如有)一张。

8、外国人在华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当场查验原件);

未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提交上述材料附加

9、;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工作经历)

10、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11、;文教类专家与聘请单位签订的由国家外专局统一印制的标准聘用合同和合同附件;经济类专家需要提交企业任命书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12、国内转聘的应提交推荐信正本;

13、随行家属关系证明;

14、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介绍(经济类);

15、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代码证复印件(经济类)

办理延期的提交上述材料第1、2、4、6、11项附加:

1、《外国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外国专家及随行家属护照、有效签证和居留许可复印件。

居留许可办理程序和材料:

居留许可由南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签发。须准备如下材料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办理手续:

1、护照和已办妥的《外国专家证》原件和复印件

2《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

3、经过河南省卫生检疫局认证的《健康证明》(外教及其随行家属18岁以上人员须提交健康体检证明)

4、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原件和复印件

6、随行家属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外文材料须经翻译公司译成中文

注意事项:

1、办理居留许可,外国人须前往

2、更换护照、 居留许可内容变更或迁移、住址变更等,应当在10日内到南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邮箱:affairsnit@hotmail.com - 联系电话:0377-62233783 南阳理工学院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