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留学生服务,也为了保持信息畅通,所有办理请假的同学,都需要到外事科备案,需要让外事科的老师知道你请了假,为何请假以及请假期间的安排。在外事科审批之后,留学生应到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流程
1、留学生持书面申请到外事科备案,须将请假的事由及时间写清楚。
2、外事科审批后,留学生到所在院办理,领取并认真填写“请假单”。
3、 请假单须经所在院签署意见并加盖院公章,请假单存根及相关材料存各院备查。
请假种类
1. 病假:因病不能上课,须持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请假。请假一周以内,由所在院系负责留学生工作的人员批准;请假一周以上需报所在院系主管留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缺课者,按旷课处理。
2. 事假:请假一周以内,由所在院系负责留学生工作的人员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由所在院系主管领导审批。
请假时限及相应安排
1. 留学生因病长期不能坚持学习者(病假超过本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应向所在院系、学校教务部、留学生办公室申请休学。休学期间应回国治疗,如恢复健康,凭医院诊断证明,可以复学。休学期满,尚未康复,仍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作退学处理。
2. 留学生一学期请假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且没有申请停学,作退学处理。